關于允許持三類有效居留許可外國人入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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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外交部網站消息,自2020年9月28日0時起,允許持有效中國工作類、私人事務類和團聚類居留許可的外國人入境,相關人員無需重新申辦簽證。
23日,外交部、國家移民管理局發布《關于允許持三類有效居留許可外國人入境的公告》,公告指出,根據當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勢及防控需要,現對2020年3月26日外交部、國家移民管理局聯合發布的《關于暫時停止持有效中國簽證、居留許可外國人入境的公告》部分措施調整如下:
自2020年9月28日0時起,允許持有效中國工作類、私人事務類和團聚類居留許可的外國人入境,相關人員無需重新申辦簽證。如外國人持有的上述三類居留許可于2020年3月28日0時后過期,持有人在來華事由不變的情況下,可憑過期居留許可和有關材料向中國駐外使領館申辦相應簽證入境。上述人員需嚴格遵守中方防疫管理規定。
3月26日公告其他措施繼續實施。中方將在確保防疫安全前提下,逐步有序恢復中外人員往來。

值得注意的是,這個規定針對的是持有“居留許可”的外國人,而“居留許可”并不等同于“簽證”。只有持有效Z/Q1/S1簽證的人士才可以申請上述三種居留許可。
1.什么是居留許可?
指的是那些因為工作、留學或親人團聚等原因需要在中國居住超過180天的外籍人士。
而大部分海外華人持有的則是僅能在中國停留不超過180天的探親簽證,也就說,目前持有探親簽卻沒有居留許可的外籍華人仍沒有入境可能。除探親簽證人士之外,那些持有長期中國旅游、商務簽證的外籍人士也依然沒有辦法入境。
目前可以入境的團聚類簽證,那加華移民就來說說 “什么是Q1簽證以及S1簽證”
2.什么是Q1簽證?
簡單來說,就是以家庭團聚為目的,申請去中國居留的人員,申請人必須是中國公民的家庭成員或具有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的家庭成員;因為寄養等原因申請入境居留的人員。而且在中國境內停留超過180日。
注意:“家庭成員”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
3.什么是S1簽證?
赴中國長期探望因工作、學習等事由在中國境內居留的外國人,申請人是外國人的配偶、父母、未滿18周歲的子女或配偶的父母;因其他私人事務需要在中國境內居留的人員。在中國境內停留超過180日。
4.外籍人士可獲五類居留許可規定
中國公安部從2010年起,將對需在華停留6個月以上、符合規定條件的外籍人士發放居留許可,可分別獲得“探親”“投靠”“置房”“贍養”“寄養”5類居留許可,在有效期內出入中國不受次數限制。
a.中國公民和具有在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的外籍配偶、外籍父母及未滿18周歲外籍子女。
中國公民戶籍所在地或主要生活地、永久居留外國人的常住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可簽發有效期不超過6個月的簽證延期、一次、二次或多次探親類簽證。
對需在中國境內連續停留超過6個月的,可簽發有效期不超過1年的“探親”類居留許可,期滿后仍符合規定條件并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的,可以辦理延期。
對其中已滿60歲或未滿18歲的人,可一次性簽發有效期不超過2年的“探親”類居留許可,期滿后仍符合規定條件并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的,可以辦理延期。
b.60歲在境外無直系親屬、投靠境內直系親屬的外國人及其外籍配偶。
被投靠中國公民戶籍所在地或主要生活地、永久居留外國人的常住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可簽發有效期不超過6個月的簽證延期、一次、二次或多次探親類簽證。
對需在中國境內連續停留超過6個月的,可一次性簽發有效期不超過2年的“投靠”類居留許可,期滿后仍符合規定條件并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的,可以辦理延期。
c.年滿60周歲在中國內地購置房產的外籍華人及其外籍配偶和未滿18周歲外籍子女。
購置房產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可簽發有效期不超過6個月的簽證延期、一次、二次或多次探親類簽證。
對需在中國境內連續停留超過6個月的,可一次性簽發有效期不超過2年的“置房”類或“置房者家屬”類居留許可,期滿后仍符合規定條件并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的,可以辦理延期。
d.來中國照顧年滿60周歲、在國內無子女的中國籍父母且已滿18周歲的外籍華人。
中國公民戶籍所在地或主要生活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可簽發有效期不超過6個月的簽證延期、一次、二次或多次探親類簽證。
對需在中國境內連續停留超過6個月的,可簽發有效期不超過1年的“贍養”類居留許可,期滿后仍符合規定條件并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的,可以辦理延期。
e.外籍華人、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在中國內地寄養的未滿18周歲的外籍子女。
國內撫養人或監護人戶籍所在地或主要生活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可簽發有效期不超過6個月的簽證延期、一次、二次或多次探親類簽證。
對需在中國境內連續停留超過6個月的,可一次性簽發有效期不超過2年的“寄養”類居留許可,期滿后仍符合規定條件并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的,可以辦理延期。